新疆400MW风光项目,开始竞配

来源: | 作者:佚名 | 发布时间: 2022-01-27 | 2004 次浏览 | 分享到:

  新疆昌吉州近日发布了2021-2022年保障性并网新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公告。明确昌吉州此次新增风光电保障性并网规模40万千瓦,其中:风电25万千瓦、光伏15万千瓦。风电、光伏项目必须在2022年12月底前全容量建成并网。以下为公告原文:

  昌吉州2021-2022年保障性并网新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公告

  为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持续推动我州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科学有序推动光伏项目前期工作,营造公开、公平、公正投资环境,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火电和风电、光伏等公共资源开发建设项目公开招标选定业主暂行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第201号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年度开发建设方案有关事项的通知》(新发改能源(2021)419号)等法律法规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昌吉州2021—2022年保障性并网新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公开优选业主工作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昌吉州2021-2022年保障性并网新能源项目。

  建设地点:木垒县、吉木萨尔县、昌吉市。

  建设时限:风电、光伏项目必须在2022年12月底前全容量建成并网,以满足我州年度非水电最低消纳责任权重任务目标需求。

  标段划分情况:共划分为4个标段。其中:风电分为两个标段;光伏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木垒县四十个井子第二风场A区10万千瓦保障性并网风电项目。

  第二标段:木垒县四十个井子第二风场B区15万千瓦保障性并网风电项目。

  第三标段:吉木萨尔县12万千瓦保障性并网光伏项目。

  第四标段:昌吉市畜牧产业园30MW分布式光伏项目(5×5.99MW)。

  二、资格要求

  1.投资业主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若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第一、二标段同时要求经营范围包含:投资与资产管理或者发电或风力发电等新能源电力的投资与开发;第三、四标段同时要求经营范围包含:投资与资产管理或者发电或太阳能光伏电站等新能源电力的投资与开发)。

  2.一个企业集团只能以集团的名义或旗下全资/控股子公司一家参与(注:全资/控股子公司代表股东参与投标需股东授权)。

  4.近三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发生过严重违约、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倒卖前期工作批复文件、2021年起新备案(核准)项目存在未按照批准建设周期建成投产、擅自将已核准(备案)、未建成新能源项目转让其他企业或项目投资主体发生变化的企业不得参与竞争配置。

  5.纳入年度新增保障性并网规模内项目应在当年建成并网或按计划投产时间建成。2021年新备案(核准)项目存在未按照承诺建设周期建成投产的,列入参与竞争配置企业负面清单。

  6.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

  7.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2.领取时间:2022年1月21日至1月25日,每天上午11:00至13:00,下午16:00至18:00(北京时间)(具体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提交竞争配置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时间:

  1.风电项目2022年1月28日11:00(北京时间)

  2.光伏项目2022年1月29日11:00(北京时间)

  地点:园林宾馆1楼会议室

  五、竞争配置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1.风电项目2022年1月28日11:00(北京时间)

  2.光伏项目2022年1月29日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园林宾馆1楼会议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