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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工程发电产生首笔税款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1-02-02 | 29 次浏览 | 分享到:
荆楚在线消息(湖北日报)记者礼兵、通讯员朱国骏、张劲松、田虎报道:截至10日,三峡工程首批发电机组2号和5号机组,在并网调试中发电8611万千瓦时,产生首笔税款153.71万元。



    由于调试期发电按每千瓦时0.1元计算,三峡电站“第一桶金”数额为861.1万元,实现增值税、城建税分别为146.39万元和7.32万元。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三峡电力产品税收政策的规定,其增值税按17%适用税率征收后,对超过8%的部分即征即退,作为三峡建设资金。